法制網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韋磊
  日前,廣東省檢察院向全省印發《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陽光檢務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再次就檢務公開作出制度性規定,同時也將公開的範圍和形式進一步拓寬。意見明確提出,廣東全省檢察機關將在2015年1月前全面實施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互聯網公開制度
  “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司法公開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要通過制度建設讓公開的步子邁得更大更穩。”談到此次陽光檢務制度出台,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說。
  2008年5月,廣東省檢察院率先全國推行“陽光檢務”制度,建立了案件辦理情況查詢、案件說理、定期新聞發佈等8大舉措。2010年12月,該院又出台了《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陽光檢務工作的意見》,提出了深化陽光檢務“十大措施”,包括檢務告知、完善案件辦理情況查詢、推進公開審查、落實檢察文書說理、完善“檢察開放日”、健全案件管理部門工作、完善新聞發言人與檢察宣傳等多個方面,力求從更大力度、更深層次上深化檢務公開。
  《意見》明確提出,全面實施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互聯網公開,其中涵蓋了《起訴書》、《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等多部門多種類的法律文書。《意見》規定,全省檢察機關在2015年1月前要全面推行該制度。
  記者瞭解到,從2014年新年伊始,廣東省檢察院先後在其官方網站“陽光檢務網”上公佈了153份終結性法律文書。這是該院在深化檢務公開方面又一項走在全國前列的新探索。
  《意見》還進一步擴大了主動公開的內容,將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重大部署及較大社會影響案件辦理進展和結果,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處理結果,超期羈押問題及違法或不當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督糾正情況,實名舉報檢察人員違法違紀行為查證屬實的處理情況等作為7項重點公開的內容,將檢務公開延伸到執法辦案全過程。
  此外,廣東各級檢察院還全部建立和完善了案件查詢機制,通過建立網上查詢、電話查詢、觸摸屏自助查詢和服務崗位查詢相結合的4種工作機制,極大地方便了人民群眾對處於檢察環節案件辦理情況的查詢。
  “廣東出台的陽光檢務3份制度性文件,建立和公佈案件辦理情況查詢機制均位列第一條,足見我們對其重視程度。”鄭紅告訴記者,“案件查詢機制是推行‘陽光檢務’的起步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建立這項機制是為了方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處於檢察環節案件辦理情況的查詢,關係到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在檢察環節的合法權益,是推行‘陽光檢務’的催化劑。”
  推行檢務公開就是要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由此也對各項檢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此,鄭紅表示,只要嚴格依法辦案,工作做得科學規範,就不怕接受監督。
  2013年開始,廣東檢察機關積極推行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制度,對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刑事申訴案件進行集中複查,其中公開審查案件占複查結案總數的50%,全省公開審查案件數量是上一年的37倍。
  此外,公開聽證的也成為答疑息訴的重要方式。如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民行部門今年以來已對兩起案件舉行了公開聽證會,均取得良好效果。
  “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不僅能夠增強民眾對個案正義的認同,也能夠向社會傳遞司法維護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鄭紅說。
  全國檢察機關檢務公開透明度測評省級檢察院第一、2013年全國十大檢察微博獎第一名(新浪網)、2013年全國十佳檢察院影響力微博第一名(正義網)……這些榮譽和獎項,是對廣東省檢察院不斷深化檢務公開成果的最好註解。  (原標題:廣東省檢察院力推終結性法律文書互聯網公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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